鹤财办购〔2021〕25号
市直各单位,各县(区)财政局:
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结合我市实际,对《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的通知》(鹤财办购〔2020〕23号)中“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(格式)”进行了调整。请各采购单位即日起按“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(2021年版)”做出承诺,确保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优质、便捷、高效、可预期的服务。
附件: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(2021年版)[点击下载]
2021年12月23日
鹤财办购〔2021〕25号
市直各单位,各县(区)财政局:
为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结合我市实际,对《鹤壁市财政局关于建立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机制的通知》(鹤财办购〔2020〕23号)中“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(格式)”进行了调整。请各采购单位即日起按“政府采购优化营商环境承诺书(2021年版)”做出承诺,确保为市场主体提供更为优质、便捷、高效、可预期的服务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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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1年12月23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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